在建筑抗震设防区域结构中,及其立即承担驱动力载荷的预制构件中,不可应用澎涨锚栓做为承重结构的联接件。
如在抗震等级区承重结构中应用锚栓时,应选用后扩底锚栓或独特倒锥形粘胶型锚栓,且仅容许用以设防烈度不高过8度并始建Ⅰ、Ⅱ类场所的房屋建筑。
用以抗震等级区承重结构或承担驱动力功效的锚栓,其特性应根据现行标准国家标准《混凝土用澎涨型、扩孔型工程建筑锚栓》JG160的低周不断载荷功效或疲惫载荷功效的检测。
工程建筑承重结构锚栓联接的设计方案测算,应选用裂开混凝土的假设;不考虑到非裂开混凝土对其承载能力的提升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