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截面加固的结构规定
1.新增混凝土层的最小厚度,对板不应小于40mm;对梁、柱,采用人工浇筑时,不应小于60mm,采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时,不应小于50mm。
2.加固用钢筋,应采用热轧钢筋。板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梁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柱的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加锚式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U形箍直径应与原箍筋直径相同,分布筋直径应取6mm。
3.新增受力钢筋与原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0mm,并应采用短筋或箍筋与原钢筋焊接。
4.新的纵向加固梁,锚固的两端应可靠;增强纵向的下端下新列应插入到锚定底座,并应满足要求;通过地板和上端被连接或锚上短截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