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南沙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验收整改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2.3 工程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南沙区6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验收整改。包括新建消防水池、疏散楼梯、防火墙、消防网管,改造防火门窗,疏通消防车道,增加消防水泵、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和指示牌、报警系统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5]366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935.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374.16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期限为以业主的通知为准开始计算210日历天。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证书的其中一个;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设备(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其中一个)注册执业资格证。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申请人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3)需提供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其他相关证件(如有)。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6 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5.1.2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
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 。
招标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代表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对本工程现场进行
考察。
1.7 费用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
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专业调整系数为:1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
附加调整数为:1 。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5.043508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定的招标代理合同及计价格
[2002]1980号文的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统一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电话:_020--3905390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5,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53901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之九1201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918683,13450260413
1.11.4 传真号码:020-22918683
1.11.5电子邮箱:153258165@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2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3.5 网址:http://www.gzns.gov.cn/nsjsg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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