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流花湖干休所住房翻建改造项目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越秀区流花路与站前横路交界处东北面地块。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流花路109号,总占地面积5542平方米。拟建设1栋地下二层,地上29层的单体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24445平方米。其中住房14411平方米,附属用房2371平方米,地下车库7663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无(属军用土地)。
1.2.5 项目批准文件:联营[2015]440号。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89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008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本项目可用地面积约55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445平方米,为整体一栋单体商业住宅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约167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63平方米)。包括群楼、塔楼、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工程等;除由供电部门负责的设计部分外,本工程竣工前施工必须的各专业和各阶段设计;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能通过审批的建筑及管线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能通过审批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符合施工图审查要求的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所有专业的竣工图、建设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设计内容:能通过审批和施工图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与室外环境设计;(2)建筑设计; (3)结构设计; (4)人防设计;(5)电气工程设计(含应急照明、发电机系统等); (6)景观照明工程;(7)防雷系统设计; (8)智能弱电设计; (9)通风空调系统; (10)室内外园林绿化设计; (11)室外场地及道路设计;(12)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13)给排水系统设计; (14)幕墙专业设计;(15)厨房专业设计;(16)电梯及其他垂直交通系统设计;(17)钢结构设计 ;(18)消防系统设计(含气体消防);(19)环保工程设计(含发电机房和排水系统); (20)建筑节能设计(通过节能设计审查);(21)综合管线设计;(22)室内外装修设计;(23)适合老人居住特点,全程无障碍设置;(24)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图纸修改、工程变更、专项技术论证等工作;(25)并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至少配备一名驻现场设计代表,另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施工需要,加派相应专业设计人员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26)编制能通过审查及备案要求的全部专业竣工图; (27)配合外电引入设计、燃气引入、信息管线设计的工作;(28)审查涉及施工图深化设计的图纸; (29)负责与地块南侧的相邻项目的设计配合、协调工作。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年 3月,竣工日期为2018年 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①②③条件其中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2016年 月 日。
1.6.2 集合地点:广州越秀区流花路109号 。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8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军区联勤部广州流花湖离职干部休养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越秀区流花路10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8654908
1.10.4 传真号码:020-88654908
1.10.5 电子邮箱:gxszffj@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大道北1412号圣地大厦六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5217334090
1.11.4 传真号码:020-38858276
1.11.5电子邮箱:15217334090@139.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纪检办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8653207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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