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廉江市城南片区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1.1.2 工程位置: 廉江市城南片区 。
1.1.3 工程范围:铺设DN160PE管350米,DN200PE管300米,DN300球墨铸铁管450米,DN400球墨铸铁管4910米,DN600球墨铸铁管11193米。
1.1.4 项目批准文件:廉发改资[2016]9号。
1.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6 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人民币4673.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人民币4197.41万元。
1.1.7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1.2.5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6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1.2.3(1)和(2)资质要求的,允许单独投标,也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第1.2.3(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工作。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6:00分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3.1.2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具本单位今年1至3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不需要此项内容)。
1.3.1.3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3.1.4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3.1.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出具本单位今年1至3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提供原件核对)
1.3.1.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1.3.1.7投标人提交由廉江市检察机关或者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理查询时间是每逢星期二、星期四(法定假日除外),其余时间不办理。联系人及电话:蔡小姐、林先生:0759-6522091、6522061。)
1.3.1.8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A4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受理)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3日09:30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4 费用及投标报价
1.4.1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为人民币107.5万元再下浮20%计算为人民币86万元。
1.4.2 本工程勘察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为人民币32.25万元再下浮20%计算为人民币25.8万元。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
1.6.3 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廉江市自来水公司
1.7.2 联系人:杨道维 电话号码:13827129328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2 联系人:林思韵 电话号码:020-83812782
201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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