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佛陈大桥二期维修工程施工已经佛山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佛山市佛陈大桥为佛陈公路起点的一座大桥,跨越东平水道,连接佛山市禅城区和顺德区。该桥于1994年建成通车,主要技术指标为:桥长
本次招标的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安装桥底检修车、更换吊杆、更换桥面铺装、拱肋防腐修复、纵横梁接头粘结角钢、裂缝封闭、混凝土破损修复、粘贴钢板、粘贴碳纤维布等。主要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安造价约为850万元。本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2.2 标段的划分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 讫 桩 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路基、桥涵 | ---- | ----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包含结构补强内容)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包含结构补强内容)资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凭有效的CA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通过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6 年 04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起至 2016 年 05 月 09 日 15 时 30 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5.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叶生 周生 电 话:0757-83961560、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14 |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魁奇二路18号二座交通发展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工、黎工 电 话:0757-83131103 传 真:0757-83133283 |
年 月 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其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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