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灌村中学体育馆建设工程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灌村南星村 。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新建一座体育馆(建筑高度为15米,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并建设配套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从发改投[2016]4号 。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1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62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等应由设计单位出具用作办理报建手续的所有图纸)、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6年9月,竣工日期为2017年7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对其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④项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④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包含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及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及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概预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4.8 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单位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 投标单位自行考察 。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4.2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单位自行搜集。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代建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826062721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灌村中学
1.10.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灌村南星村
1.10.3 联系人:邝主任
1.10.4 电话(手机)号码:13602219969
1.10.5 传真号码: /
1.10.6 电子邮箱: /
1.11 代建单位
1.11.1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1.11.3 联系人:董工
1.11.4 电话(手机)号码:13826062721
1.11.5 传真号码: /
1.11.6 电子邮箱: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建云东路65号
1.12.3 联系人:李小盈
1.12.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33248
1.12.5 传真号码:020-87920418
1.12.6 电子邮箱:191134770@qq.com
1.13 交易服务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970090
1.13.4 传真号码:020-87970090
1.1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 招标管理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10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7938635
1.14.4 传真号码: /
1.14.5 网址: /
1.1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